597苗木网2011年9月29日讯: 记者从长春市政府获悉,长春市庭院绿化管理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起草完毕,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详细条款可登录网站http://www.cc.jl.gov.cn/查询。请将修改意见及建议于10月20日前反馈至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安达街199号百聚商务广场507室)或传送至邮箱qkf88509020@sina.com擅自临时占用庭院绿地,责令退还,恢复原状;情节严重,可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三倍至五倍罚款。擅自移植、砍伐庭院内树木,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移植、砍伐树木总价格十倍处以罚款。向庭院绿地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堆放杂物和在庭院内的树木上晾晒衣物,以及其他损害庭院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李明罡/报道)
最高罚一万 长春市禁止挪用绿化用地
发布时间:2011-09-29 15:54 更新时间:2011-09-29 15:54 点击: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