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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突飞猛进
发布时间:2011-11-28 14:39  更新时间:2011-11-28 14:40  点击:1540

  597苗木网2011年11月28日最新资讯:11月2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依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要求,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效果。目前,全省设市乡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62%绿地率43.2%均列全国第一;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4平方米,居全国第七,比2007年前移4位。

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2009年就开展创立生态园林乡村活动,成为全国第一个提出生态园林乡村规范,并在省域范围开展创立生态园林乡村的省份。目前,宜春、景德镇、南昌、新余、赣州、萍乡、吉安7市被评为国家园林乡村,武宁县和吉安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萍乡安源区安源镇被评为国家园林城镇;11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被评为省级园林乡村,婺源县江湾镇、浮梁县瑶里镇、横峰县葛源镇、铜鼓县大塅镇、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吉水县金滩镇燕坊村等6个村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首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统计数据标明,近4年是省城市园林绿化投入最大、项目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乡村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时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全省现有公园526个,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85%和60%以上,单位庭院绿化普及率达80%以上。全省有省级文明公园31个,省级园林小区74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69个,省级林荫路38条。

省将继续深入贯彻“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促进全省各级乡村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12年,所有设区城市达到国家园林乡村规范;50%左右的县级乡村(含县城)达到省级园林乡村规范,有条件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乡村行列;三分之一的设区市和若干县(市)进入省级生态园林乡村行列。松针的药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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