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正如娶妻一样,是否“入得厅堂”、光彩体面,亲友尽知;而是否“下得厨房”、体己贴心,只有长期身处其中方能体会。
形象VS内涵
宽敞的马路、高大的立交桥、华丽的政务中心、达到国际顶级赛事标准的体育场馆、白天绿晚上亮的城市景观……这并不是某一座城市,这几乎是我国当前所有城市的范本。千百年来风情各异的景象已不复存在,经过再造的城市全部似曾相识。当然,也有些有“个性”的――挖一个人工湖,造一条仿古街。然而,城市毕竟不是用来看的。
“宽马路、大立交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建设用地,用来满足景观形式上的需要而不是交通功能的要求。更有甚者,宽马路阻断了城市支路的相互连接,使城市交通的‘微循环’全面断裂,马路两侧联系不畅,城市空间被切割成一块块的‘孤岛’,城市功能的综合效益大大降低。”不仅如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富海指出,车行道路的拓宽,将自行车挤上人行道,与行人争道,使步行活动不再安全舒适。而建立在“以车为本”的尺度上,城市框架拉得更大更散,城市建设占地更多而使用效率降低,人口密度随之降低,导致公共交通服务效益降低,城建用地浪费。
“一些地方的规划和建设确确实实存在急功近利、重形象建设、轻文化建设的现象。个别地方政府特别强调要有城市的地标建筑,却不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文化的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佳福指出,重地上建设轻地下建设的问题近些年来显得尤为严重,“逢雨必涝,遇涝则瘫”成了许多城市常见的“雨季风景”。尽管政府部门知道城市内涝的症结所在,却很少下力气去治理,这与城市排水系统不具备马路、高楼那样悦目的展示效果不无关系。
精英VS公平
什么样的城市规划能让你满意?1000个人可能会有1000种答案。富人希望自己住的地方有山有水有会所,最好还能打高尔夫;中产阶级要求生活便利;穷人希望能解决就业,维持温饱。
“我们一直说,城市规划有三种范式。第一种范式叫精英式规划,第二种范式叫民主式规划,第三种范式叫公平式规划。”唐子来解释说,精英式规划是指“政府+规划师”的规划模式,如何规划、建设城市由政府决定,规划的话语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民主式规划是指城市规划要听从大多数市民的意见;公平式规划比民主式规划更进一步,不仅要遵循大多数人的利益,更要兼顾到弱势群体。
城市规划是一种公共政策,这一观点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城市规划的服务对象应该是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整个社会群体,主要目的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如一位规划大师所言,无论是政府规划部门还是规划师们“为穷人们规划设计所付出的心血,一点也不应少于为富人们规划设计时所投入的一切”。然而,知易行难。在实践中,拥有“钱”和“权”的强势群体往往左右着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要么“跟着领导走”,要么“跟着项目走”。即使规划师颇有微词却也难悖“雇主”之意,以百姓为本的设想难以进入决策和实施阶段。
尽管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使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但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无论在广度、深度上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实现公平式规划,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理想VS现实
每座城市只有6000住户,超过城市人口限额的移居到人口稀少的城市;每座城市划为4个部分,包括货场总站、食品供应站、医院和公共食堂;城市街道规定宽度为6米,住房后面是宽敞的花园;居民住在3层的楼房里……这是莫尔在《乌托邦》中描绘的景象。然而,这只是乌托邦。城市不是艺术品,不是一张图纸,而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
“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决策是带有‘洁癖’的,这种‘病症’不容忽视。”王富海说,一些城市决策者要求城市大、新、整洁,这种洁癖使得城市太过理想化,不够温暖、体贴,没有人气。王富海认为,城市规划行业多年来一直处于理想状态。“上世纪80年代时做城市总体规划,我们采用的就是规划师对于城市空间理想的一种模式。20年以后,我们把当时的规划图拿来和城市的现状一对照,发现规划是规划、现状是现状,城市依然很乱,那些理想的功能分区格局实现的比例比较低。如果现在我们依然还是用简化的、终极的理想形态来做城市规划,只能提供给市民一个美好的愿景,而这个愿景在复杂的城市建设的要素和机制面前,显然太过苍白。”王富海说,规划者应该能够告诉人们今年应该做什么事情,而不是提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