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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环运局绿道管理暂行办法 绿道实行属地管理
发布时间:2011-02-23 00:24  更新时间:2011-02-23 00:25  点击:1624
骑行绿道莫损坏花草树木。昨天,高明区环运局表示,该区已出台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会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绿道日常管养。

继2010年建成约75公里区级和镇街示范绿道后,2011年,高明又新建了91公里绿道。每逢周末或节假日,便有市民三五成群地踩单车在绿道畅游。绿道风景虽好,但配套设施及日常管理却未能跟上。驿站设施不足、部分绿道路况不理想、卫生管理不到位等,让市民在亲近自然时增添了很多不便。

为加强绿道管理,高明区正式出台《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各镇街绿道由镇街负责管理,其中,荷城范围内的绿道,根据区域的不同,分属荷城街道和高明区环运城管局管理。《办法》详细规定:“绿道管理维护单位应做好路面保养工作”,“保持设施完好整洁”等等。

另外,《办法》还列出了八类被禁止的行为。包括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损毁花草树木;在绿道设施上践踏、躺卧;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未经许可在绿道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在非游泳区域内游泳,非吸烟区内吸烟,非烧烤区内烧烤;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其他损害绿道绿化及设施,影响绿道容貌和秩序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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