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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市城区160多株景观花木被盗
发布时间:2012-02-01 14:31  更新时间:2012-02-01 14:32  点击:1881

  597苗木网2012年2月1日最新资讯:刚刚栽下的景观花木被人偷挖走了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市区“四纵二横一景观带”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反映:最近一段时间,市正大量推广种植三角梅,并实施交通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子芳路边分带和中分带种植了大量景观花木。但是昨天上午,工程管理人员现场观察发现,很多刚刚种下的景观花木被人连根挖走,总数量达到上百株!

接到后,记者走访了市园林管理处,获知景观花木被盗的还不止子芳路,石狮大道刚种下的三角梅也有60余株被盗,西洋公园内也有少量杜鹃被盗。

记者随后获知,子芳路被盗的景观花木除了三角梅,还有价格较昂贵的景观榕树等品种,总价值超越两万元;而石狮大道的损失也有上万元。对此次景观花木被盗,相关部门已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通报政法、公安部门,协调警方侦破案件、加强巡查。

需要特别警示的盗窃绿化与去年市区多次发生的破坏绿化事件性质完全不同,其行为已超出治安管理处分条例和园林绿化相关条例调整范畴,冒犯了刑法。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案例获知,此类案件依据刑法,可根据不同情形,以盗窃罪或盗伐林木罪论处。依盗伐林木罪,盗窃50株即属“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盗窃罪,根据福建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石狮地区盗窃造成损失达到2万元即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造成损失达到9万元即为“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玫瑰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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