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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建游乐设施需论证 河北规定严格古树移植
发布时间:2012-02-28 14:23  更新时间:2012-02-28 14:24  点击:1400
597苗木网2012年2月28日讯: 将于3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移植和砍伐树木做出了严格规定,明确禁止擅自移植和砍伐树木,并规定公园内新建大型游乐设施,应当进行论证。

《办法》规定,移植或者砍伐树木必须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向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方可移植或者砍伐。同时明确了根据移植和砍伐树木数量分别由县、设区市、省进行审批。准予砍伐树木的,申请人还应当补植不低于砍伐树木规格、数量或者价值的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鉴于古树名木是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科研、文化等诸多方面价值,对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的,应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

据介绍,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历史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城镇规划区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管理体系。

此外,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损坏公园景观和园林设施。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禁止改变公园内独特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的风貌和格局。

为保证公园的绿地面积,《办法》还规定调整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内部布局,不得减少原有绿地面积,不得擅自增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增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应当符合公园总体规划。 花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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