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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宝岛”用地 海南各市县多种途径落实
发布时间:2012-03-18 17:07  更新时间:2012-03-18 17:08  点击:995
 597苗木网2012年3月18日最新资讯: 落实造林用地成为日前“绿化宝岛”工程建设的一大难题。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目前各市县为此纷纷寻找多种途径,我省各市县采取多方式力求解决这一难题。

  省林业局负责人说,通道、河流水库等绿化建设用地的落实目前尤为突出。该局要求,各市县林业部门创新机制,采取租用或者“我种你享”、“以次换大”等方式来将建设用地落到实处,做到既不损害农民的利益,又能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日前专门开展了造林用地的调查摸底工作,最后确定今年造林用地主要从五大造林公司采伐更新的林地中解决。

  东方市林业局先是通过市政府发布造林地块登记公告,发动群众自愿造林,并采用多种方式落实造林地块:一是采取业主租赁土地造林的方式;二是采用“公司+农民”模式合作造林;三是农民出地出劳力,政府给予种苗补助和管护费,收益归农户所有的方式。

  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部门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村道、农田边等,全部进行绿化;对县城的绿化,在对城区约66万平方米的空地和城郊拟建的近4000亩森林公园进行调查摸底,以落实造林用地;对旧城改造则全部按规划留足绿地,凡新建十字路口均要求建设1处绿地公园;沿路新建建筑,要求每隔200米要留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面积的绿地。

  儋州市农委负责人说,该市准备采取租地、征地、合作造林、让利给农民的办法,按规划设计和造林任务落实地块,打好用地落实攻坚战,确保造林用地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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