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绿地赔偿额大提升最高每平方米要多万元
“赔偿数额提升最大的,应该是变更绿地这一块”,市政和园林局行政许可处处长汪仁刚告诉记者,对于工程建设要占用变更绿地的,分为划拨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两类。其中划拨性用地每平方米的平均补偿标准,由以前的750元上升至3300元;而像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导致变更绿地的,新的办法规定将按照该地块出让价格或者同类地段土地出让价格确定。
“这样变化就大了”,汪仁刚向记者举例解释,按照以前的标准,经营性用地导致占用一类绿地(解放环路以内),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不足千元。而现在一类绿地的地块出让价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1.5万元以上,“光这一项就是上万元的差距,以前的补偿标准跟市场价格相比实在太低了”。汪仁刚告诉记者,随着城市化的加快以及绿化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往采用的“绿化补偿标准”已滞后社会的发展,此次上调是在对比市场土地价格和绿化成本费用后研究决定的。
伐树赔偿标准参考市场价砍20年香樟多赔近3000元
在新的赔偿办法里,记者注意到,除了变更绿地,砍伐树木的赔偿标准也明显提高。以落叶树无患子为例,砍伐一株胸径15厘米的无患子,以往的赔偿标准为455元,而新的标准为1375元,上涨了近1000元。而一株胸径为40厘米的香樟树,树龄至少在20年左右,根据新旧赔偿标准对比,砍伐这样一株香樟树,今后则要多赔偿近3000元。
“这主要是参考目前树木的市场价格来评定的”,汪仁刚告诉记者,跟几年前相比,目前不少树种的市场价格都大幅上涨,以往的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已不能适应需要。如胸径15厘米的无患子,目前的市场价格为3100元;胸径15厘米的香樟,目前的市场价格为1150元。除了上述两条以外,在新的办法中,还明确了临时占用绿地价格,并将赔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73元上调至2.5元。与此同时,办法还增设了原标准中没有的片植灌木(色块)、藤本植物等项目。
城市土地类型重新调整赔偿标准比苏州、南京低
新实行的赔偿办法还对我市的城市土地类型进行了调整,新调整后的土地类型中,一类地区包括解放环路以内(含)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二类地区则包括一类以外,快速内环以内(含);三类地区为二类以外,高浪路、山水东路、环湖路、梁湖路、钱荣路、钱威路、312国道围合的环线以内(含);其他地区则泛指三类以外的地区。而由于划拨性用地导致变更绿地的,新实行的办法规定,一类地区补偿费标准为480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为3800元/平方米,三类地区为2800元/平方米,其它地区为18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