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海口市林业局结合“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定了《海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全力加快海口市森林城市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覆盖率40.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0%,绿化覆盖率42.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 15.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60%以上,丘陵达到40%,水岸和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乡镇所在地25%以上;全面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记者了解到,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将以南渡江沿江两岸绿化、美化为着力点,推进水系防护网建设,营造火树银花、流光溢彩的特区省会生态水系网络;并以巩固和扩大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动力,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海南红树林湿地公园;通过实施市政府花卉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美化彩化水平;同时以实施年种百万株乡土树种绿化工程为重点,构筑独特热带滨海森林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