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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与居民冲突扩大 西藏生态环境改善新烦恼
发布时间:2012-04-16 14:44  更新时间:2012-04-16 14:44  点击:1123
   597苗木网2012年4月16日从互联网获悉:位于"世界屋脊"的西藏,生态环境近年来持续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随之大幅度增长。然而,新的烦恼发生了,不断增多的野生动物经常攻击当地居民,致使人员伤亡,还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010年,西藏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0733起,其中人身伤害案件18起,致死6人;野生动物造成当地46291户居民财产损失,居民要求政府补偿经济损失6772万元。2011年,西藏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比上年又有所增加。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宗嘎介绍说:"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西藏野生动植物处于全面保护之中,恢复性增长态势明显,特别是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更为显著。"

"在西藏生态环境好转的同时,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案件不断攀升,政府付给居民的金钱补偿数额同时也在逐年增大。"宗嘎说。

据西藏政府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9年,西藏野生动物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约1.5亿元。

记者了解到,西藏攻击人类的凶猛野生动物包括棕熊、雪豹、豺、狼、野猪等,而"馋嘴"的马鹿、岩羊和黑颈鹤等动物则屡屡偷吃毁坏农民的大片庄稼。

西藏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边巴拉姆认为,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增多,反映出西藏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给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育提供了适宜的条件,使得野生动物数量大为增加,而且为野生动物创造了更大的活动空间。

选择在西藏越冬的黑颈鹤,个体数量由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3000只增长到目前的7000只左右。西藏藏羚羊数量由1995年的7万只增长到2009年的15万至17万只。西藏野牦牛数量由1995年的5000头增长到目前的1万头左右。

在西藏,野生动物肇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地政府负责补偿。当地政府认为,只有妥善解决好人与动物的冲突,才有利于人类、野生动物和环境之间和谐相处,保护好野生动物。

早在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就在中国率先发布并实施了重点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2010年又将补偿范围扩大到了所有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肇事损失。

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西藏各级政府共拿出约17910万元补偿各类野生动物肇事损失。

西藏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在地理界限上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划出了大片土地作为自然保护区,用作野生动物"领地",限制保护区内的经济开发和人类活动。

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介绍说,"当前,西藏拥有林业自然保护区61处,保护区面积占西藏12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34%,居中国各省(区市)之首。"

西藏专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自然保护区就有25处,在各种类型保护区中数量最多。在保护区内,大多数野生动物基本保持原生状态。

西藏生态环境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与中国政府对这方雪域高原的特殊关爱密不可分。在过去的5年间和今后20年内,中国政府已经投资106亿元和继续投资155亿元,决定把西藏建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众多的西藏野生动物成为中国政府这项宏大生态建设工程的直接受益者。今后,青藏高原不但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也是野生动物无忧无虑栖息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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