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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监察将查处 江苏盐城各小区频现绿化被毁
发布时间:2012-06-11 14:38  更新时间:2012-06-11 14:38  点击:985
   597苗木网2012年6月11日从互联网获悉:记者5月16日、25日和30日连续刊出了有关小区绿化被毁的报道,不但引起了多方关注,也在读者中引发了热议。不少读者打来反映,自家小区内也时有占绿、毁绿的事件发生,但对于究竟该由谁查处,仍不是十分了解。就读者反映的问题,记者走访了部分居民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毁绿频现问谁执法

“整个小区都变成了菜园子,长得好好的绿化就这么都拔了。”家住市区清华园小区的李先生说,小区没有物管,打反映后,也没有得到回音。属于老小区的清华园短期内无法迎来物管公司进驻,又找不到管理部门,小区居民觉得心焦又无奈。另一方面,有物管公司进驻的新小区现代华庭,物管公司也对部分居民的毁绿行为一筹莫展。

“绿化带种菜的事情,一直都在管,但是个别居民总是在绿化恢复之后,又偷偷地种上蔬菜。”现代华庭小区物业负责人孙经理说,他们一直尽力劝阻居民不要毁绿,同时还对已毁的绿化进行修补,但在毁绿行为反复发生以及部分居民以此为由不缴物管费的情况下,持续的修复工作实在难以为继。

带着居民们的疑问,记者首先来到了市房产局物管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小区绿化整治的最新文件,其中列出了178个小区由房产局物管处进行监管整治,责任明确到了每个小区的物管公司。对于小区毁绿行为的查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城市建设和园林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随后,记者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城市绿化他们主要负责行业性的指导,城建、城管以及园林等部门负责综合执法。具体到城市小区的毁绿行为,应由城建部门负责。

一小区绿化带被毁,种上了蔬菜。

城建监察作出解答

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市区文苑路上的盐城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戴先生对居民们的疑问作出了详细解答。小区内毁绿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另外毁绿行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虽有明文规定,但实施过程却非常复杂。“今年我们查处过的长坝小区和八菱华庄的绿化问题,个别居民的不配合给查处带来很大的难度。”戴先生说,由于小区毁绿行为具有随意性,调查取证比较困难,有时居民考虑到邻里关系,举报后也不愿出面作证。一般情况下,只能由物业对私建或私栽区域进行铲除,恢复原状。

“小区的绿化用地归全体居民所有,任何人不可私自侵占或破坏。”戴先生说,小区居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破坏或占用公共绿地的个人或单位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服务中心便民举报

“如果居民们发现毁绿行为,可以拨打政府热线‘12345’,也可以拨打城建监察‘88363508’。”戴先生说,城建监察支队将坚持“有报必查”和“有查必答复”的原则,对每一位市民的反映做出答复和处理。

“我们正在建设的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很快就会向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戴先生告诉记者,服务中心将于7月上旬正式开放,专门受理有关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公共事业、市政管线工程等方面的举报和信访工作的交办和移转,在全省城建工作中还是属首例,届时居民们可以直接对身边出现的小区毁绿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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