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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园林局赔偿 江苏徐州大树倒地砸中两车堵路8小时
发布时间:2012-06-28 16:57  更新时间:2012-06-28 16:58  点击:1449
597苗木网2012年6月28日从互联网获悉:26日上午10点多,徐州万达兴路上一棵枝叶茂盛的杨树轰然倒地,横向“霸占”了整条道路,粗壮的树枝砸伤了路边的两辆车。4小时后,泉山区园林局抢险队到达现场,但车主坚持先认定完责任后才能伐树。僵持到下午5点半,泉山区园林局和车主达成协议,将树伐走。

大树突然倒地砸中车

26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万达兴路西侧一棵杨树躺在地上,横穿了十余米宽的马路,过往车辆纷纷调头绕行。这棵树的树干直径约40厘米,树根紧贴路牙石,已断裂,树枝繁茂,树冠很大。路两侧停放车辆中有两辆车“中招”:树根部,一辆红色的别克轿车前脸被砸出一个直径十几厘米的坑;树冠处,一辆灰色的吉利轿车被树枝刮了几道痕迹。

车主:先确定责任再伐树

别克轿车的车主李先生坐在路边说,他就住在附近,头一天晚上将车停在这里,第二天准备开车外出,发现车被树砸伤。他给泉山区绿委打了,对方说马上派人过来。

路西侧一家店铺的店主说,这棵树一年前就歪了,树冠又大,一直没见人来修剪。他指着旁边一棵倾斜近40度的歪树说,倒下的树比这棵树斜得更厉害。

26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现场时,李先生仍然等在那里。他说,他报了警,警方让他找园林局协商赔偿事宜。

半小时后,泉山区园林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骑着摩托车赶来,说要将树伐走。但李先生不同意,要求相关领导认定完责任后再伐树。

泉山区园林局:先拖走树再索赔

26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致电泉山区园林局。该局绿化科的武科长说,他们上午11点多接到举报,抢险队的工人因吃午饭、午休,所以下午两点多才到现场。但车主不配合伐树,双方仍在僵持。

大树突然倒下砸伤市民的车,责任单位该不该赔呢?武先生说,他们没有相关的规定,车辆是不是违章停放也需认定。车主索赔应该到法院起诉,可拍照片留下证据,重要的是要先配合将树拖走,不影响道路交通。

保险公司:被无外因倒下的树砸伤可获赔

李先生是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买的车险。记者咨询了该保险公司,一位王女士答复说,如果是因腐朽等原因倒下的树,没有外因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可以赔付,如果是因外力所致,车主就要找肇事者赔偿。 

李先生说,即使保险能赔,他也不想报保险,因为他不是过错方,而且报保险会增加明年的保费,泉山区园林局应该对这事负责。

下午4点半,李先生仍在现场等,他说,如没有责任人露面,他会等一夜。

园林局现场赔付500元

26日下午5点,武科长带着工人赶到现场,他查看现场后认为,这棵树是因为修路时没给树留下生长空间,导致其不断倾斜最后倒下。旁边那棵倾斜的杨树会向上级报批后再清理,杨树在生长期间一般不需要修剪。

武科长要求李先生先配合将树拖走,但李先生仍然坚持先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园林局愿意承担车辆维修责任,他马上将车开走。武科长认为,树的产权单位还没确定,他也无法找到责任单位。没办法,武科长报了警。永安派出所的沈警官赶到现场,在他的调解下,武科长同意先赔偿李先生500元,然后将树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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