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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五团镇成功调处一起互损苗木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7 18:08  更新时间:2012-08-17 18:08  点击:1316
日前,城步五团镇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在调处一起互损苗木纠纷中,针对已签协议与山林纠纷实际,巧妙开出“置换长势相仿林木”调处方子,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事情发生的原因还得从一份协议说起。早在1984年林权发证时,五团镇木瓜村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木瓜村广子坪山场经营权归五组刘某所有,山场内种植的油茶林归同组陈某永久拥有。协议使山场经营权陷入“一女二嫁”困境,导致双方林木生产经营极为不便,刘陈两家由此引发矛盾并日益加深。

  上月13日,陈某以刘某今春在山场内新造杉树影响其油茶生长为由,将刘某80株长势喜人的杉苗连根拔出。“在自家山场植树造林合情合理、天经地义。”刘某据理力争、毫不让步,陈某则破口大骂、恶语相向,刘某一气之下将山场上陈某的油茶砍掉112棵。两家矛盾快速升温,见面时互相辱骂甚至动手动脚,所幸均被村民及时阻拦而未酿成苦果。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陈刘两家以及村组干部只好向镇司法所请求支援。

  据悉情况后,8月8日上午,五团镇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冒着酷暑,驱车20多公里崎岖山路赶到木瓜村。通过深入走访同组村民以及村组干部,了解到协议签订的原因、经过及内容后,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兵分两路做陈某、刘某思想工作,通过耐心讲政策、明事理,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与不足,明白了破坏他人林木生产属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深入细致地剖析案例、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负责在山场为刘某新造杉苗80株,确保杉苗成活率100%;刘某将自家靠近陈某山场的油茶林划出120棵挂果茶树赔偿给陈某。

  至此,一起长达29年之久的山林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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