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苗木花卉协会,发展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等中介机构。二是充分发挥了苗木花卉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参与行业内公共事务的协调,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协调,加强行业组织服务与自律规范企业行为,避免行业内的不正当竟争。三是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公开 ”的原则,积极引导稀疏残次林和宜林山地向有经济实力的苗木花卉种植大户流转,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形式参与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促进规模经营。四是支持定期举办苗木花卉交易会、花木节、产业发展论谈等主题活动。
宜春市《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1-16 17:49 更新时间:2013-01-16 17:49 点击:1243
宜春市《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自2012年6月份实施以来,该市积极抓好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使花卉苗木产业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