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晚,无锡电视台“今晚60分”节目中的一则新闻引起了滨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华卫东的注意:9月9日,无锡新峰社区梅园茶厂拆迁工地上一棵银杏树被人私自挖起,正准备装车运走时被制止。新闻播完后,强烈的职业敏感让华卫东心中有了一丝疑惑:银杏树价值多少?所有权归属哪里?盗树人是否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天,华卫东一上班就给滨湖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打,了解银杏树事件具体情况。据介绍,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了初查,但认为银杏树归属不明,因此没有立案。华卫东随即指派驻派出所检察官陆光曦与民警进一步沟通,并前往案发地进行实地查证。
很快,检察官了解到:涉案银杏树归国家所有,树龄已有八九十年。华卫东意识到,盗挖银杏树的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查清基本情况后,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
2012年11月,公安机关对贾某提请批准逮捕。尽管贾某始终否认,但由于检察官在案件侦查阶段的正确引导,充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有力、全面地证明了贾某盗树的犯罪事实,滨湖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贾某批捕,同时对涉案人张某予以追捕。2012年12月20日,张某被抓获归案,2013年1月23日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