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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17 17:01  更新时间:2013-07-17 17:02  点击:989

记者从省林木种苗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精神,发展我省林木种苗事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 《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我省林木种苗近期的工作要点和方向,对林木种苗的几项重要工作提出具体目标:一是提出保障性苗圃的建设原则和目标。我省保障性苗圃建设以国有苗圃、国有林场苗圃为骨干,建立一批保障性苗圃。省级保障性苗圃规模在1000亩以上,市场、林区保障性苗圃规模在500亩以上,县级保障性苗圃规模在200亩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保障性苗圃150个,面积10万亩。二是明确了省级良种补贴政策。这次以贯彻国办《意见》为契机,明确提出了省级林木良种补贴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三是提出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我省计划在现有种苗集散地的基础上在我省晋北、晋中、晋南、晋东南高标准建设4个省级苗木交易市场,辐射带动全省种苗生产。四是把林木种苗工作纳入了市、县林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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