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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园林单位”助推“园林城市
发布时间:2013-07-19 17:09  更新时间:2013-07-19 17:09  点击:792
记者:市检察院被评为哪一级园林单位?你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市检察院于2012年被省政府评为省级园林单位,位于思茅区茶苑路37号,总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为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市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几年的努力,绿化工作上了一个台阶,绿化面积达到7000多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3%,种植的树木主要以乔、灌、花草为主,品种由少增多,种类齐全。
  记者:在我市创园工作中,市检察院有哪些先进经验介绍给大家?
  嘉宾:在绿化美化过程中,我们派专人到做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取经,通过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还请来了专业的绿化公司,对整体布局进行规划。市检察院整个办公区被绿树包围,前面为景观树,四周以灌木丛为主,花草点缀其间。这样一来,看上去很有层次感,同时感觉很美观。春夏可以观花,秋可观叶,冬可观型,办公环境非常舒适。
  记者:在我开展市创园活动,市检察院将怎么做?
  嘉宾:很多来普洱工作和旅游的同行和朋友说,普洱大街小巷到处可见绿树和草坪,整个城市景观非常漂亮。市检察院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将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把绿化、美化工作做得更好,和整个城市的发展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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