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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8-15 17:13  更新时间:2013-08-15 17:26  点击:1394

杭州余杭、萧山等地的苗木产业发展历史悠久,但由于苗木从种植到上市周期较长,经营前期投入又较大,林业经营者的融资需求很强但难以从社会上得到满足。

  今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林农、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业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了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的转变。

  近日,杭州首例苗木不动产抵押业务在余杭区率先办理。办理该项业务的杭州恒科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市首例苗木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法人将公司现有的梨树、樟树、桂花树等作抵押,融资额达400万元,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杭州有关部门通过落实开展运用民间资本扩大抵押权人登记范围、支持企业以同一抵押物有效多次抵押登记、支持开展浮动抵押、推进农业动产抵押、提高抵押贷款比率五项新政,仅余杭就为帮助企业融资超过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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