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价中有其相应单价的,依据《上海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二)指导价中没有的,依据上一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三)指导价和《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中均没有相应苗木单价时,一般有两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随着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园艺水平的提高和普及,国内外园林植物的引进,以及当地杂交新品种的产生,造成了绿化种植过程中新品种的不断增加,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作为工程苗木市场价格资料收集单位而言,尚不能及时发布,
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新园林植物品种,是否适宜上海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正在考查、观察之中。
(2)新园林植物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尚在收集之中,数据不够齐全,发布条件尚未成熟。第二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园林植物一般都有一个最佳苗龄移植期。工程苗木规格偏小——无法达到预期的绿化设计效果;工程苗木规格偏大——俗话说“人移活,,树移死”。所以一般对大规格的工程苗木移植应慎重对待。如确实需要,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包括:提前切根、泥球包装,大吨位汽车吊运等),其耗用的费用相对来讲比较大。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无法找到相应的苗木价格信息,一般可采取甲、乙双方预先协商单价,合同明确,按实结算(发票、市场行情等可信资料)的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