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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挖运输苗木违法
发布时间:2014-04-20 12:54  更新时间:2014-04-20 12:54  点击:2328
 价值数万元的苗木、披着苫布的卡车、黑夜的掩护……由于高额利润驱动,近段时间,非法采挖、运输苗木违法犯罪行为频发,威胁着承德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4月16日15点左右,记者在承德 市双桥区某停车场看到,20多辆装满各类树苗的卡车停在院内,卡车多数盖着苫布。翻开苫布查看,发现车上装满各类树苗,包括油松、杨树、五角枫等,树苗矮的2米多,高的有10米多。

  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子彦告诉记者:“这是我们前一天晚上接到举报后,联合交管部门查获的一批非法运输的树苗,数量达上千余株,价值数十万元。这些树苗大都采挖于我市某县区和内蒙等地,要被卖往京津等地。”

  一位来自内蒙赤峰的被查司机隋先生正在做笔录,他说自己的车上装有150株油松,有当地林业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不知道为什么被查。

  “根据《森林法》和《承德市绿化树木采挖管理办法(试行)》,采挖运输绿化树木一律纳入林木采伐、林木种苗经营、植物检疫以及木材运输管理。采挖销售胸径5厘米以上,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凭林木采伐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申办木材运输证;采挖销售胸径5厘米以下的纳入林木种苗管理,凭林木采伐许可证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种苗运输手续。缺少任何一项手续都不符合正当运输苗木的条件。”刘队长将查处依据一一列举。

  记者了解到,承德市森林公安局按照省局部署,自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剑行动2014·1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运输加工木材和非法采挖运输大树苗木行为。此次查出的这批违法运输苗木属于行动的一部分。

  市森林公安局还提醒,绿化树木采挖严格执行《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应该按申请、设计、审批、验收四个程序进行管理。从采伐到运输都有严格限制,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采伐(挖)林木许可证、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和苗木标签,否则不但受经济损失,还可能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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