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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区占用绿地审批苗木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8 13:24  更新时间:2014-09-18 13:24  点击:1513
 《通知》要求,潍坊市市政局接到苗木迁移申请后,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程序组织苗木迁移审批工作。市区两级园林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苗木迁移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审批中确定的绿地范围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数量进行迁移,严禁私自扩大迁移苗木的范围及数量。确需调整的,则要重新申请再办理审批。

  苗木迁移完成后,相关园林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迁移苗木档案,对审批迁移苗木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市市政局将不定期抽查相关苗木迁移情况,发现苗木迁移地址不实或造成苗木大量死亡等问题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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