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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在红线内 无法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15-02-06 16:55  更新时间:2015-02-06 16:55  点击:1015
 承租了荒山并种植铁树谋生,谁知种植的部分区域被选为了新建铁路的必经之路,进而被政府征收。可是,种在地里的铁树在承租种植人尚未完成协商并获得赔偿金的情况下,被强行铲挖,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近日,九江县的王师傅联系浔阳晚报记者,反映了他遇到的郁闷事。

承租户:铁树地征收,未获赔偿金被铲挖

王师傅2012年和亲戚合伙在沙河经济开发区兰桥村的五斗坵承租了数亩荒地,开垦种植一些铁树,并以此谋生。2个多月前,王师傅突然接到通知,由于新建九景衢铁路江西段铁路的需要,他所承租的土地要被征收,政府要求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土地范围内植物的移栽工作。然而,由于那段时期天降大雨及未获得补偿金等原因,王师傅和亲戚没有将已种植的铁树移走。“政府给了我们每亩12000块钱的移栽费,还派人对我地里的植物做了评估,但就是不和我谈赔偿金的事情。我去找他们,也不搭理。”王师傅表示,“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我接到一个,对方说我再不移走铁树,明天就强行用挖机铲掉。”第二天,王师傅赶到铁树地查看,果不其然发现了正在地里作业的挖机和一些拆迁人员。“直接用挖机把铁树连根铲起来,然后堆在一边。后来堆在地里的铁树也不见踪影,估计是被附近村民偷走了。”

3日下午,记者来到王师傅承包的荒地,在一小片未划为征收土地的铁树地旁,有一块土地存在新近被翻动的痕迹,而被挖出的铁树却不见了踪影。王师傅粗略和记者计算了一笔账:“县林业局的评估人员已经评估了,我这里的一亩地大约有1000多棵铁树。按照现在市场价一棵铁树200元左右的价格,被挖的铁树总价值都超过了100万元。”

此外,王师傅还坦言,他听说九江县其他乡镇的征地补偿标准与他们不一致。“新塘乡有一个人也种了树,但不是铁树,那个人好像得到的是每棵100块钱的补偿,而不像我按照每亩12000元来给移栽费。”

回应:涉嫌抢建抢栽,只能获补偿差价

那么,针对王师傅的疑问,政府职能部门会有怎样的回应呢?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沙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打算向分管该征收问题的胡主任了解详情。然而,管委会办公室科员以胡主任正在开会,婉拒了采访,并让记者到九江县支持“武九客专”瑞昌至九江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咨询。

而后,记者从“武九客专”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冯姓工作人员处获悉,针对九景衢铁路江西段瑞昌至九江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九江县各个乡镇都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贯彻执行的是统一的补偿标准。接着,该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九江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11日下发的文件。该文件中明确,关于补偿分为征地补偿和地面建筑物征收补偿两类。其中,征地补偿标准中,根据土地种类的不同,共划为7种类型,每亩的补偿金也从4000-36000元不等。

该工作人员分析王师傅的情况解释道,本来未种植苗木的旱地,补偿标准为24000元。王师傅在这块旱地上种上了苗木后,则按照经济作物林每亩36000元的价钱来补偿。但由于王师傅是这块土地的承租者,故只能获得这两类补偿标准的差价作为补偿金。而政府的挖树行为,则是在与土地所有人签订了征地协议后,才开始了正式动工。另外,该工作人员还透露,九景衢铁路江西段瑞昌至九江铁路的地勘时间在2010-2011年之间,而王师傅的承租时间是在此之后,且苗木几乎完全种植在地勘后确定的征地红线范围之内,本应当被认为抢建、抢栽,而需自行移栽并无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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