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记者上前一听究竟。“以前买的树苗看的时候都挺好的,可是拿回去了怎么种也活不了几天。听说‘盛源’的苗长得好,赶紧过来订购一批。”“去年我在他家订购的树苗,回去后过了一年,涨了近一倍的价格。”几个客商正在议论着苗木的好坏。
他们口中的“盛源”便是盛源苗木合作社,它是由刘哲牵头与其它6名林场职工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创新合作等方式组建的。合作社由最初的7户发展到51户,经营面积发展到1960亩,经营苗木品种达50余个。2014年,合作社年出圃造林及绿化苗木300万株,收入256万元,社员人均收入5万多元。2014年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
上游林场在合作社成立之前已经是一个走入下坡的国营林场,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资源减少,木材生产危机,收不抵支,甚至职工工资都成了问题。很多人都选择了外出务工,或在自己的小园开始育苗,但分散式经营,品种单一,效益并不突出。
2009年,得益于三年绿化龙江大地政策,把握苗木市场需求量猛增这个有利时机,利用林场交通便利、技术力量、机械力量雄厚、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多的优势,以国有林场为依托,以吸收林场职工入股,将周边个体零散育苗户整合为方式,由7户林场职工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创办了依安县上游林场盛源苗木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通过不断探索和经营,摸索出了独特的苗木合作社经营理念:林场职工可以以田入股。按市场价格将土地转为股金,年终收益再分配一定比例;林场以部分机动地和造林地投资入股。机动地和职工工资田入股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相同。造林地采取林场入股、合作社以育待造培育绿化大苗的方式运作,既保证造林质量和成活率,又节省了林场造林管护成本。林场、职工、农户及社会自然人以资金形式直接入股。每年年初合作社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可根据生产计划,自选苗木品种、苗木数量,自由入股。
多种模式的合作经营理念,不仅救活了林场,也将周边的劳动力带动起来。合作社成立了以后,不仅将散户都集中了起来,也将无事务农的农民请到合作社来工作,对苗木品种和需要用的工时,由理事长安排股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每天用工结束,由当天负责的股东制定工资表,经理事长核准签字后,直接到财务支款,日清日结。合作社每年直接用工量达9000—12000工时,带动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近60人,支付工资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