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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苗木备案征管 创新管理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5-07-24 19:35  更新时间:2015-07-24 19:35  点击:807
 丹东市振安区国税局探索出一套针对花卉苗木种植业实施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备案税收征管方法,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已初见成效,实现了税收增长。苗木备案征管办法获得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创新工作项目二等奖”。
  丹东市振安区国家税务局同兴镇国税所辖区内存在许多苗木花卉种植户,在税收征管上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花卉苗木种植业户“自产”身份难以确定;虚开代开发票现象严重,扰乱正常税收管理秩序;经营粗放,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信息无法真实掌握。
  2014年初,同兴国税所加强对苗木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针对这些薄弱环节花卉苗木种植业实施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备案税收征管方法:对本辖区内所有种植户的种植情况进行备案,即每年年初和有新育苗时,对自家苗圃进行拍照留档、对当年需要开具发票以及可能开发票的作物进行情况说明,同兴国税所对其备案情况留档。已备案的种植户当年开具免税发票时,税务机关对照其备案情况核查其免税发票金额,逐步规范种植户发票开具行为。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振安区国税局规范花卉苗木种植业税收管理的做法已初见成效:实现了税收的增长。其次,堵塞了征管漏洞。发票的用量及开具额逐步规范,部分销售规模与生产规模差异较大的花卉苗木种植业户,其发票开具额和发票使用数量呈下降趋势,极少数发票开具额畸高的异常现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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