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富宁县森林公安局者桑派出所办公楼下传来阵阵吵闹声,原来是两位群众因苗木被盗,互相拉扯吵闹到派出所。经民警了解,冯某、李某都是富宁县金坝林场五一林区的职工,两人是同事也是邻居。2015年12月17日,冯某发现自家苗圃基地杉树苗被人盗走,在未经调查了解的情况下,误认为李某刚种下的杉树苗就是从自家的苗圃基地里盗走的,于是冯某拔掉李某种下的杉树苗341株。李某得知后,要求冯某赔偿拔掉的341株苗木。双方互相指责、互不相让,从争吵到发生肢体冲突,最后闹到派出所要求处理。
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冯某认定李某盗窃苗木的证据不足,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而冯某未经了解清楚就拔掉李某341株苗木泄愤的行为是不对的,于是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目前,苗木被盗案森林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