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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超过40万亩集体林地林权改革成功
发布时间:2010-10-09 10:47  更新时间:2010-10-09 10:48  点击:1944

597苗木网2010年10月9日资讯:昨日,省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市超过9成林地已顺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预计今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从明年起,市将确保财政补贴生态林的费用7成以上发放到农户手中。

据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明晰山林权属,落实经营主体,放活林业经营的一项举措,该改革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从耕地向林业的延伸。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市共有44万亩集体林地参与林权制度改革。今年3月开始,市在南区北台社区和坦洲镇新前进村启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随后,市将按照“明晰产权、规模经营、生态弥补、按股分利”原则,采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股份制林权改革方法,全面推进林改工作。目前,全市已经有超过92%林地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据了解,市所有的集体林地全部属于生态林,市财政目前按每亩每年20元的规范进行补贴。依照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的相关要求,市从明年起,将确保上述补贴的7成以上资金发放到产权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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