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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种苗也得看清“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6-03-07 14:25  更新时间:2016-03-07 14:26  点击:909

3月4日上午,在义乌市农贸城苗木市场,该市行政执法局北苑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物检疫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人员正在向现场的经营户调查了解春季种子、苗木的相关经营销售情况。

执法人员逐一对各家经营的农资、苗木来源、检疫证书开具等情况进行询问核实,并对经销户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向购买农资产品的农户和经营户发放了植物检疫基本知识宣传单,并认真讲解了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引导农民购买经过检疫的种子苗木。

在当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户的苗木存在植物检疫证不齐全,一些树苗患有根瘤病、柑橘溃疡病等病症,如流向农村,很容易传染给其他正常生长的苗木,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场对有害苗木进行了查扣并销毁,并对6家违规经营户进行调查处理。

有关人员提醒,“病苗带有很大的传染性,一片果园里只要有一株苗木是带病菌苗,很可能会迅速传染给其他苗木,形成灾难性后果。因此,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拥有相关的‘身份证明’。因此,三农朋友在采购种子种苗时,最好到来源地明确,检疫证齐全的销售点购买,以防买到患病的种子和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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