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苗木网2010年10月12日资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展开以来,取得了显着的阶段性成效。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了林业发展模式的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得以全面发挥,遵循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的创新之举,发展林业、振兴林区、富裕林农的重要途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坚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林改以来,很多地区的林业产业开始替代一些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保守产业,成为当地的龙头产业、支柱产业。广大林区农民充沛利用青山绿水,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凭森林创业、靠生态增收,拓宽了就业和创业渠道,大大提高了消费能力;多栽树、栽好树的劲头显着增强,使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得以优化,集体林生态功能不强的局面得以改观;放手发展林业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变蕴含潜力为现实生产力,缩小了山区与农区、山区与城镇的差异,促进了山区和城乡协调发展。
这一系列效果充沛标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走科学发展之路的具体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区农民的积极性。改革不只使林区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破解,并且有效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维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成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
近些年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改政策,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充沛发挥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发明了许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深厚实践基础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一大批林改典型。这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典型,对中央林改政策的生动解读,抓好林改工作的鲜活示范,也是这场伟大改革的精彩缩影。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到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林改面临的任务更艰巨,推进的难度更大。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需重视培育和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实践充沛证实,统筹兼顾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调动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统筹兼顾资源增长与农民增收,把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有机地统一起来;统筹兼顾农民自主经营与公共政策支持,把明晰产权与完善政策很好地结合起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胜利的关键,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要始终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维护两条基本准则,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置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确保农民多得利、得“大头”同时引导集体通过搞好社会化服务、多渠道盘活林产资源,分享林业发展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认真抓好明确林权和管理配套两项改革,围绕林业确权的主体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安全、科研推广等支持政策,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林木采伐管理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林业法律法规,继续为林业改革与发展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