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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未来5年改造桉树林逾26万亩
发布时间:2016-08-12 16:29  更新时间:2016-08-12 16:29  点击:954
 笔者近日从河源市政府获悉:为妥善解决桉树种植问题,保护青山绿水,按照省生态发展区、粤北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区的定位要求,河源市将不再鼓励种植桉树,停止新种,逐步退出,突出抓好全市重要生态敏感区和市属林场的桉树林改造,打造良好森林景观,提升生态功能等级。

河源全市现有桉树林面积192.1万亩,其中重要生态敏感区域26.45万亩,包括市区周边1.40万亩,国省道、高速路、铁路两旁一公里范围内9.04万亩,万绿湖周边一公里范围内3.58万亩,东江两岸一公里范围内1.43万亩,其它水源涵养林区内7.10万亩,市属林场3.90万亩。其中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桉树将成改造重点,其它区域的桉树经营者有改造意愿的,予以鼓励,由各县区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河源将根据全市桉树林经营特点和造林的季节要求,分5年进行改造,即到5年采伐期的,每采伐一批改造一批,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1年改造结束。

河源决定通过5年时间,将重要生态敏感区域桉树林全部改造完毕。争取将重要生态敏感区域桉树林划归生态公益林管理,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采伐桉树林后,改种香樟、藜蒴、红锥、木荷、闽楠、枫香、山杜英、火力楠、黑木相思、桃花心木等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或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以3种或3种以上混交的方式,解决因种植桉树带来的林相单一、生态功能等级不高、水土易流失等问题,修复重要敏感区域内的生态,改善森林景观,提升河源生态优势,造福河源百姓。

河源鼓励种植桉树业主自愿申请改造,改造后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仍属业主所有。改造后通过验收合格的,政府给予每亩800元造林补贴。业主采伐后不愿自行改造的,在征得其同意并签订林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前提下,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偿,取得林地使用权,结合碳汇林等工程造林进行改造或根据实际保持原状。政府给予的补偿标准为:新种植的每亩1000元,第一次萌芽的每亩800元,第二次萌芽的每亩600元。政府回收林地后,对具备条件的林地可申请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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