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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的福建经验
发布时间:2016-10-24 14:30  更新时间:2016-10-24 14:30  点击:695

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被赋予新的重任,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从生态省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再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路径从未止步,孜孜以求。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665万亩,比“十一五”期间增长48%,森林覆盖率从63.10%提高到65.95%,继续领跑全国。此外,福建省在实现GDP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翻番的同时,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五年连降,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硬任务,万元GDP排放强度仅为全国一半。

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干部群众心敞亮,劲倍增。加快建设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发展目标,也是发展的强劲引擎。

顶层设计,制度创新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是一场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

“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向全省干部群众发出号召,前瞻性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构想,作出了具有跨世纪意义的战略抉择。

曾在福建工作过17个年头的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咐福建干部群众:“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

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多年来,绿色发展的接力赛,福建一直没有停步。

“如果开着宝马住着洋房,但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不干净的水,能算是高品质的生活吗?”省委书记尤权反复强调,“我们必须摈弃粗放式的、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既要发展,又要环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以巩固拓展生态环境优势为主线,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省长于伟国对牢牢守住生态环保红线态度坚决。

绿色理念,融入血液。围绕绿色发展,省委、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战略部署,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监管督企向督政转变。

2014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季度环保督查制度,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纳为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主要内容之一,每季度选择一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省通报,省政府领导现场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让环保不力的地方官员“脸红冒汗”。

2015年,福建省率先建立环保督察制度,对各设区市污染整治、减排等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规格力度,今年福建省又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每两年对全省九市一区完成一遍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依据。今年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在龙岩、泉州、宁德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已查处289家环境违法企业,30多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涉嫌污染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6年1月,福建省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级为书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同时,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贯彻落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生态审计”拉开帷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也即将出台,领导干部将面临“史上最严”生态环境损害追责。

越来越多地方官员感受到生态“紧箍咒”带来的压力:近年来,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53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先后因减排不力被约谈,7个县(市、区)和1个集团遭区域限批。2015年,环保工作在地方官员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由2%提升到10%。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龙岩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后,日前首批已有17名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被问责。

越来越多地区在项目取舍上先看“生态脸色”,对新上的产业和项目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损害生态终身追责,绿色发展政绩加分”,正成为新的政绩观。

先行先试,层层落实

生态建设,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先行先试的胆识,也需要有“绿色指挥棒”的机制创新。

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水是生命之源。福建12条大河水质常年为优,今年上半年,Ⅰ~Ⅲ类水质占比9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3个百分点。

福建河流众多,自成体系,独流入海。保护得好就能够“自清自净”,污染破坏就将“自作自受”。为了让母亲河碧水长流,2014年,福建省开始实施河长制,闽江和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一位副省长担任河长,并确定其为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包河治水”弥补此前“九龙治水”的制度缺陷,由各级领导担任河长使行政资源的调配更为顺畅,也使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河长制,有威力更接地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工作责任状,各乡镇(街道)与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签订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闽侯县有关负责人介绍,长久以来,闽侯县生猪养殖污染突出,通过全力实施河长制,受畜禽养殖污染的支流从先前的劣V类全面提升达标。

水质虽好,但不能高枕无忧。2015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版“水十条”,打通治水“大动脉”。2016年,福建省又将流域整治从“动脉”伸向“毛细血管”,小流域整治战役全面打响,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五年整治计划,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小流域水质大变化,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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