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向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黑手
在2014年度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审计中,一些不符合广西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非扶贫对象赫然出现在百色市靖西县民族事务局审批的葡萄、百香果种植项目申领名单中。2015年12月28日,经审计部门移交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督办方式交给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查办。
据介绍,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
去南宁接收案件的检察官之一——百色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黄兆飞拿到督办函,就开始着手初查工作。“很兴奋。”他接受移送材料的第一感觉是,这件事没这么简单。“如果有失职渎职问题,我们一定要深挖出来。”
为什么该项目的最终审批人——靖西县民族事务局(下称“民族局”)原局长谢某会在没有核查扶贫标准的情况下,向一个公司和十余位非扶贫对象发放价值100余万的葡萄、百香果苗木呢?办案干警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评估,对苗木购买价格和苗木发放流向进行仔细研究,认为存在贪腐犯罪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办案干警立即制定详细的初查方案,研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相关文件。
价格虚高背后的权钱交易
“当时我们大胆假设了两个方面的犯罪。”黄兆飞向记者介绍道,一是获得苗木的非扶贫对象,可能向审批人谢某输送了利益;二是谢某在购买苗木过程中,可能收受所购苗木公司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