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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珍贵树木采伐备案权限下放
发布时间:2017-06-08 20:04  更新时间:2017-06-08 20:04  点击:851
 近日,福建省林业厅将紧急情况珍贵树木(含古树名木)采伐备案权限下放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一是要求严格把关,仅限于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并由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报备。

二是要求对珍贵树木(含古树名木)备案时必须注明具体树种和保护等级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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