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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四举措积极筹备2018年春季造林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8 17:14  更新时间:2018-03-08 17:15  点击:966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绿色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阜康市30万亩生态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和阜康市绿化美化2018年计划,阜康市林业局紧紧抓住林业生产的黄金季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种苗准备。严格落实造林苗木招投标工作,对招标苗木进行全面细致的病虫害检疫,并发放检疫证,同时,对林业工程拟使用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发放质量检验合格证,确保使用良种壮苗。二是深入宣传。利用3.12植树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宣传《森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知识》等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市群众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达到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落实任务。根据全市绿化工作总体目标制定方案,义务植树任务按照各单位实际分解落实,提前做好整地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春季植树造林。四是锐意改革。为了提高造林苗木的抗旱性,逐步摆脱林业对水资源的完全依赖,我们将从造林树种、整地植苗技术、造林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全位的造林工作改革,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大胆探索、不断尝试,将林业改革贯穿造林绿化工作。

2018年计划造林11.5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9万亩,荒漠灌木造林1万亩、农田防护林0.2万亩、经济林0.35万亩、居民点绿化0.41万亩、县乡道路绿化0.15万亩、其他造林0.4万亩。

我市造林绿化面积大幅增加,将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内涵,提升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目前,春季造林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市林业局将抢抓时机,全力以赴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推进绿化美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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