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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05-02 19:25  更新时间:2018-05-02 19:25  点击:938
 4月27日上午,宣传贯彻《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在回民区攸攸板镇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剑钧参加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回民区、市绿化办、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自身实际,围绕如何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交流座谈。

鲁剑钧指出,呼和浩特市现有古树名木4500余株,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于规范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充分发挥古树名木在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中的作用等方面十分必要。各级各部门要在营造氛围、条例执行、加强保护、增加古树后备资源、法律责任落实等下功夫,坚持真管严管,推动责任落实,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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