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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种苗执法联合检查组对高峰苗木培育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18-05-11 17:04
更新时间:
2018-05-11 17:05
点击:
1404
3月28日,由国家林业局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祝燕博士、高卫东博士,区林业厅种苗站彭文胜副调研员等人组成的种苗执法联合检查小组在对高峰林场长客分场2018年春季新造林
苗木
质量进行种苗执法检查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依据造林作业设计对造林苗木进行采购,并核实苗木每批次实际质量指标是否达标。二要向供苗单位索要规范的林木种苗标签,确保标签上的苗木质量信息与实际相符。三要规范表述各树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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