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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全面推进村庄绿化 建设省森林村居
发布时间:2018-05-31 16:44  更新时间:2018-05-31 16:45  点击:1008
 

  村庄绿化。

  

  建设森林村居。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和青岛市林业局有关2018年度山东省森林村居创建工作部署,莱西市林业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读《山东省森林村居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森林村居建设标准(试行)》、《山东省森林村居评分标准》,印发通知要求各镇按照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查找不足,积极开展森林村居创建工作,实现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提升莱西市生态环境的目标。

  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把森林村居建设作为年度林业建设和推进林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森林村居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协调有关镇街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创建合力。

  做好森林村居建设规划。认真学习研究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森林村居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村居建设标准》和《山东省森林村居评分标准》,制定森林村居发展规划,确定森林村居建设的目标任务,发挥好美丽乡村建设和林业精准扶贫对森林村居建设的支持作用,确保森林村居创建有规划引领、有项目带动、有资金支撑。

  开展村居生态绿化建设。按照“绿满莱西”国土绿化行动要求,着力推进村居绿化、美化,打造乡风浓郁的山水田园,注重建设村居绿地公园和村居成片林带、林地,注重保护原有的大树、古树、风景林,注重提升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传承乡村自然生态景观风貌,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完善森林村居创建政策支持。根据青岛市林业局有关要求,及时提出和落实森林村居建设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奖补政策,争取把森林村居建设纳入莱西市林业建设资金预算,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村居建设,真正落实森林村居创建资金。

  严抓森林村居创建验收。根据森林村居创建及验收的时间节点,各镇街根据森林村居创建实际情况,于6月底提交申报资料,7月上旬组织局有关科室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验收和评价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镇街进行限期整改,于7月中旬前完成复验,评比筛选符合条件的森林村居,经公示后完善申报资料提报青岛市林业局,8、9月份迎接青岛市及山东省森林村居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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