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透露,这片苗圃牵涉一场租赁纠纷。怀柔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被告恢复地貌,但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执行法官不断努力才取得进展。
行为类执行陷入僵局
进入林子的路是车辆轧出来的两道车辙。记者在一片高大的油松前见到怀柔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周科。周科指着林子,向记者介绍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2009年1月,原告安各庄村委会与被告金枝苗圃公司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原告将安各庄村约104亩土地租赁给被告用于苗木种植,租赁期1年,如果续租,每年1月再签合同。租期满后,合同期限为不定期。
后原告诉至怀柔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地貌。因被告已在苗圃投入几百万元资金,苗木生长周期较长,被告主张继续承租土地。怀柔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合同、清除杂物、恢复地貌。
2013年,安各庄村委会向怀柔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告金枝苗圃公司腾退租赁的百亩土地,清理杂物、恢复原状。
经查,被执行人金枝苗圃公司在百余亩租赁土地上栽种有油松、银杏、国槐、柳树、白蜡等20余种苗木,共两万余棵,这些树的用途多为绿化。
“很多小树苗已经长成大树。”周科指着高矮不一的树木说,本案的判决本意在于腾退,案件属于行为类执行。地上附着物树木属于不动产,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保障其财产权利。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时,碰到了难题。如果强制清除苗木,无疑会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周科说:“苗木砍伐了就不值钱了,而且还要林业等相关部门批准。”
如果放任被执行人自行处置后法院再进行腾退,被执行人不积极或怠于售卖树木,法院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拒不执行,从而无法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
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执结,陷入僵局。
善意执行破解难题
“我和老伴都尊重判决,可以腾退土地,但苗木受季节和市场因素影响较大,迁移树木也要等到合适的时间。”走进这片林子,记者见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康某。康某向记者道出许多困难。
这个苗圃属于康某和她老伴,当年他们卖掉房子投入200余万元,由老伴去各地联系生意。打官司时,老伴急火攻心,瘫痪在床失去语言能力。康某边照顾老伴,边发愁怎么卖树,一来自己不识字,二来没有人脉。
“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无明显的阻碍执行行为。”周科说,他想到3种方案可供康某选择,整个过程都尊重被执行人的意见,充分协商。
第一种方案是由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卖,价格由第三方根据情况确定,属于代被执行人履行腾退义务,价款归属被执行人。此方案可能会损害被执行人的选择权利和利益损失。
第二种方案是由被执行人选择商业拍卖,但存在佣金等实际支出费用,被执行人不了解商业拍卖的性质,无法接受。
第三种方案是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处置,但可能会超出一般被执行财产处置范畴,同时需要征求被执行人的个人意愿。此方案的优点在于照顾了市场充分议价的过程,被执行人的财产利益能够较好保障。进入司法拍卖后,正常的成交、流拍、降价也尊重了市场规律,从而有效缩短了处置时间,拍卖过程可以充分尊重被执行人自主选择权利。
周科和康某商定选择第三种方案,引导康某向法院提出拍卖申请,目前评估报告树木总体估价在1300余万元。考虑到1300余万元的标的整体放到网拍平台上很难成交,周科又调整策略,决定分树种拍卖。
记者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周科今年已经发布两次拍卖信息。他告诉记者,线上更多的是信息发布,不少卖家联系他实地考察后线下与康某交易。拍卖期间,当事人自行促成了几宗交易,腾出部分土地,效果明显。
记者注意到,刚下过雨,松软的土地上隐约有8个回填坑。3棵松树已经挖出,根部包裹好。有些松树拴着绳子,意为已被买家相中等待迁移。
“卖哪棵树、怎么卖,都尊重被执行人的意见。”周科边走边说,树苗在线下、线上同时拍卖,目前已有300余株成功交易。
此次来苗圃,周科带来一位看树的买家田某,田某希望能够一次性大量购买。他告诉记者,移栽树木最好的季节是秋季。
“真的很感谢周法官,帮了我太多忙了。”说着,康某抽泣起来。
“本案是行为类执行的典型,行为类执行案件在所有执行案件占比仅为个位数。”周科说,但行为类执行往往更复杂,不能一味地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设身处地的为被执行人着想,要更关注其合法的利益。
“在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背景下,选择处理方式时,在现行执行措施与当事人诉求之间找到契合点,能够有效处理好判决原则性规定与具体实施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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