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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行城镇园林绿化林长制
发布时间:2018-07-27 17:47  更新时间:2018-07-27 17:48  点击:924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相关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建立城镇园林绿化林长制相关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2020年修编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完善城镇生态网络规划、全省所有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8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方案明确,将重点围绕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体系、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打造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等方面,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其中,明确每年安徽省城镇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6000万平方米;加强市民生态休闲广场建设,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推进便民型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城市绿道步道建设,安徽省城市绿道框架基本形成,构建较为完整的万里绿道网;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公园、示范路等园林绿化精品。

  据了解,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纳入全省林长制体系,城镇园林绿化林长制责任区域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行政区域党政主要领导任林长,统筹行政区域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发展和资源保护,行政区域内城镇公共绿化、居住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等权属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体系。同时,细化明确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责任体系,确保一园一木都有专员专管,并设立告示牌,公开设立监督,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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