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海绵体主要包括山体、水库、湿地等
温州建设海绵城市的规划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行政辖区和瓯北片。
《规划》提出,温州中心城区的重大海绵体主要包括山体(大罗山、吹台山、龙娘山、蒲瓜尖、胜美山等)、水库(泽雅水库、仰义水库、天河水库等)、湿地(三垟湿地、塘河水网)、主要水系、绿廊(瓯江两岸沿江绿廊、瓯海大道绿廊、金丽温高速绿廊、高铁绿廊、甬台温高速绿廊、滨海大道绿廊、沿海高速绿廊等)、岛屿(七都岛、灵昆岛、洞头生态海岛群等)以及较大规模的绿地公园、防护绿地、农田等。
根据《规划》,温州将通过重点区域海绵城市的构建,逐步建设可持续的雨洪管控系统,明确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改善水体水质,提高市区的整体蓄洪能力。到2020年,25%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已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将温州市建设成“绿色自然、生态宜居、安全弹性”的海绵城市,成为水乡宜居城市的典范。
鼓励采用屋顶绿化,滞蓄净化雨水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为雨水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透水铺砖、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湿塘、调节池、蓄水池等。为规范、指导温州市近期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制定了分类用地建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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