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损坏绿化行为”
新修订的《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中, 记者看到,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行为:在树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或者照明设施;擅自采摘花果、采收种条、采挖中草药或者种苗;损毁草坪、花坛或者绿篱;挖掘、损毁花木;擅自在绿地内取土,搭建建(构)筑物,围圈树木,设置广告牌等。
在距离树干1.5米范围内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各种管线或者挖掘坑道;在花坛、绿地内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或者其他影响植物生长的有毒有害物质;损坏绿化设施;损坏城市绿地的地形、地貌等。
另外,此次条例还明确:南京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构)筑物符合建筑规范适宜绿化的,鼓励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城市围栏、墙体以及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适宜垂直绿化的,应当实施垂直绿化;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铺设植草地坪。随着大家对绿化的爱护水平提高,不少小区绿化的损害备受关注。条例中规定:居住区绿地,由物业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违反《绿化条例》的行为很普遍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树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等明令禁止的情况,在街头一些行道树上都能看到。在南湖路上,细心地看,街头香樟树长势都不一样,店铺门前有的树木明显受到损伤,矮小发黄,更有的树木上存在树皮遭刻划的情况。在南湖路所街与康泰路交叉路口一家快递公司门前,一棵高大的香樟树上,树皮遭无情刻划深至树干,树干上留有明显的刀痕,附近的一棵树上缠绕着电线。附近的居民介绍,在这条街上,因大树影响了店家的生意,曾经发现有的树莫名死去,这几棵树是后来有关部门补栽的,现在又遭到了“毒手”。
在集庆门大街上,记者沿北侧由东向西行走,发现沿街的一些梧桐树上,缠绕绳索等明令禁止的情况比较多,有的用绳索绕在大树上,有的用铁链子给大树加上“镣铐”,还有的干脆在大树上加了铁锁,用于固定其他物品。 接着,记者在南京街头还发现,有的大树树干上,缠绕许久的铁丝已经锈迹斑斑,并嵌入树干。有的树更苦恼,它们身上被密密缠绕着30多厘米长一圈圈的绳索,还有一段没拆下去的布。
店门口树成装饰品行为也应该不许
昨天,记者探访发现,为了美观,不少商场、酒店门口的树有的也成了装饰品,上面挂满了彩灯,夜晚高温、强光惊扰了植物的“好梦”。因在树木上缠绕绳索等明令禁止的情况,店门口树成装饰品的行为也应该不许。
有的树木上缠满了电线,犹如刚包扎过的病人,而每棵树上还挂着长的细灯管随风摆动。在秦淮河附近一家酒店门前,原本挺拔的树木不堪重负,纷纷低下了头。一些商场门口的树木,也成了装饰品,被彩光投射成了五颜六色的树枝、树叶,十分漂亮。也有市民担心,灯光长期照射树木,会影响其生长。
一些市民介绍说,在南京沿街的树上,还有被裹上“黄袍”的情况,从树根处一直到树杈,一般都有两米高。走近观察,这些“黄袍”是人造纤维织物,用钉书钉密密麻麻地钉在树皮上,这些“黄袍”都是附近的商家为了营造节日气氛,一般到了圣诞节和春节等时节就会给行道树裹上,这种行为同样应该被明令禁止。
另外,近年来,行道树、草坪景观彩灯在都市街头越来越多。除了小灯泡和小灯笼缠满树枝外,还有大探照灯绑在树干上,公共绿地上也布置了镭射灯,一到晚上就打开。这些景观灯在营造了“不夜城”的氛围之余,是否符合节能理念,是否会对绿化造成不良影响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据悉,上海已出台有关规定,要求不再把树木作为景观灯光的载体。现有树木上的景观灯光在其达到使用寿命后,应替换掉,不再使用,以此逐步地减量。“如果确实要搞大型活动,也就临时装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