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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苗圃3年8000余万收益未上缴市财政
发布时间:2018-09-07 18:27  更新时间:2018-09-07 18:27  点击:2236
 北京市审计局今天公布市级单位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其中,大东流苗圃、温泉苗圃、黄垡苗圃和天竺苗圃等4家单位共8000余万出租、占补平衡收益未上缴市财政。

  大东流苗圃、温泉苗圃、黄垡苗圃和天竺苗圃均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审计局今天公布的审计结果表明,4个苗圃2015年至2017年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问题。

  据审计,2015年至2017年,天竺苗圃取得房屋出租收入共计5429.85万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已将收入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支出。

  2017年,大东流苗圃取得占地补偿等国有资产收益3004.56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其中,57.37万元国有资产收益由下属企业收取并存放。

  2015年至2017年,温泉苗圃取得房屋出租等国有资产收益共计100.81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由其投资兴办的企业收取并留存。

  有的苗圃少计收入。2017年,大东流苗圃少计经营收入等共计221.90万元。截至2017年末,天竺苗圃往来科目未及时清理,少计收入,涉及金额220.26万元。2013年,黄垡苗圃10万元投资收益未在财务账面反映,形成账外资产。

  多家苗圃存在违规出租的问题。如,大东流苗圃未经批准,违规将6.39万平方米的林地出租,2015年至2017年共取得租金收入24.36万元。2015年至2017年,黄垡苗圃未经批准,将林地资源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6.19万元未上缴市财政。2017年,黄垡苗圃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且租金收入10万元未及时收缴。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天竺苗圃无偿为企业提供房产资源进行经营。无偿为其下属企业提供资产,价值280.77万元。

  “三公支出”方面,2015年和2017年,黄垡苗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不实,涉及金额12.71万元。2016年和2017年,黄垡苗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不实,涉及金额11.92万元。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苗圃正在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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