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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启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 力争三年建成完备森林生态系统
发布时间:2018-11-23 21:15  更新时间:2018-11-23 21:16  点击:890
   11月21日,记者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获悉,为提升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水平,显著改善长江、汉江沿线森林景观和自然生态功能,近日,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在长江沿岸宜林区域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涉及14个区 造林绿化面积将可达20000亩
 
      《方案》规划,此次长江、汉江两岸造林绿化共涉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化工区)、洪山区、蔡旬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等14个区,沿大堤迎水面及背水面200米内可造林绿化面积为20000亩,其中:长江两岸可造林绿化面积为18800亩;汉江两岸可造林绿化面积为1200亩。
 
      对这些宜造林绿化地,《方案》提出按照5种类型进行造林绿化:绿地类,主要集中在沿江的中心城区,规划绿地实施应绿尽绿,现状绿地进行补绿增色,提升景观;林地类,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实施补植补造,对已成林的片林加强森林经营和抚育管理;滩涂地,坚持宜林则林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选择适生树种或者水生植物实施绿化;一般农田,采取土地流转方式,对长期撂荒、抛荒、闲置的农田发展兼用林或者生态公益林;长期闲置的规划建设用地,坚持保护生态平衡,维系自然生态状态,进行临时绿化。
 
      政府主导 齐心合力共抓“长江大保护”
 
      《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是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方案》提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建设,将造林绿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合力推进的造林绿化机制。
 
      同时,要根据造林地性质和区位,实施护堤护岸造林、岸线复绿、增绿提质、沿线城镇村庄道绿化美化等建设项目。
 
      完善投入机制 奖补措施同步细化
 
      据介绍,此次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行动也完善了投入机制,在省政府对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按照宜林荒山精准灭荒工程造林每亩600元标准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对新城区(含开发区)采取征地或者流转方式用于造林的土地,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市级财政补助,对长江两岸绿化造林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水务部门权属区绿化造林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给子补助;对中心城区在规划绿地、现状绿地实施绿化建设的,纳入年度城建计划项目,进行市级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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