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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干苗,杜绝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8-12-18 21:59  更新时间:2018-12-18 21:59  点击:1339
   自2013年上海迪士尼购苗“事件”以来,虽已历时4年,但落叶乔木截干苗的问题不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还有抬头趋势;一些为截干苗粉饰、开脱的文章也时有所见。
  从相关行业媒体最近刊发的文章看,比较突出的有两方面问题:一是认为苗干截留与否“因树种而异,不能绝对化”,说白了,就是截干苗的存在是有理由的,是需要和允许的,不能一概否定;二是截干苗就是造型苗,其具有“艺术欣赏性”。
  这两方面问题都涉及对截干苗的实质认识和基本态度,有必要先予澄清,统一认识,以推动深入讨论。
 
截干苗的特点

截干是一种苗木修剪技术,具体应用需视苗木实际状况而定,不可滥用。而在笔者看来,截干苗是因错误的截干方式所造成的问题苗或残疾苗,是苗木生产与销售所不容许的。截干和截干苗不可混为一谈。正如不能把“去弯取直”和“避让电线”的截干,与以“定干育大苗”为目的的截干相混淆。
  截干苗的特点可概括为:大、重、乱、卡四大症状和一个目标。
  大,是指截干对象都是大中规格苗,胸径多为8厘米至10厘米。
  重,是指对中央主干进行“腰斩”式重截,伤口断面与中央直径相同或相近,数年甚至终生难以愈合。
  乱,是指在重截刺激下,断面四周及截干上端的不定芽萌发而导致的枝条丛生和苗冠紊乱现象。
  卡,是指截干后,因无法留出枝距、又不做截后扶正处置,所产生的主枝轮生、卡脖现象。
  截干的目标,只是为了培育高主干、大规格的“人造帽”或“艺型冠”的“精品”苗。
  将“四症”列成公式:截干苗=粗截干+大创面+无枝距+卡脖枝+丛生冠。
  与上述症状相关联,截干苗也表现出通病:遏制树高生长,导致大乔木被人为矮化为中乔木甚至小乔木;扰乱树冠正常发育,造成大冠变“小帽”、全冠变乱冠残冠。
  树高的矮化和树冠的乱化,不可避免地致使苗木的整体结构失调、生物体量缩小、生态功能削弱、观赏价值降低。而且,由此所造成的社会性景观遗憾、安全隐患、管护压力,特别是生态效益降低,不仅难以估量,而且可能会持续数十年之久。
  截干苗问题长期存在,不仅阻碍了苗木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而且已成为国家生态绿化建设战略推进的短板。正在实施的雄安“千年秀林”工程,因为优质全冠苗“一株难求”而不得不“大量退货”和降低采购标准的无奈,就是这一严峻现实的雄辩例证。
 
截干苗不是造型

苗截干苗维护论认为:截干苗可以很快形成“圆满整齐”的“造型冠”或“艺型冠”,具有与生态美相互补的“景观美”,因而比全冠苗“更适合用于庭院绿化、园林景现”。这是“截干造型论”的基本观点和主要理由。
  这种观点,不仅曾被行业组织所肯定,而且持续十几年之久,至今还在“发挥作用”,所以有必要讨论以下两个问题:一,截干苗算不算造型苗?二,截干苗有没有艺术性?
  第一个问题,只需判明截干苗的生产目的就足以定论。从生产目的看,截干原本就不是为了造型。
  自上世纪90年代截干苗出现,到“二级育苗模式”形成,截干先是被迫而为,其后才被作为“定干培育大苗”的关键措施,期间并不存在造型意识。
  直到2012年发现“苗干乔木化”、“苗冠艺型化”的典型后,截干苗才被推上“造型苗”、“精品苗”宝座。但绝大多数苗圃,基本还是“一截了之”,等到形成二年帽、三年帽之后(称“帽”而不称“冠”是培育者自定的称呼),就算大功告成,根本不会“再动手脚”。况且,即便进行了“适当疏密”,也还是跳不出“四症一标”的界定。所谓乔木造型苗,只是故意贴上“造型”的标签。
  笔者最近从网上看到,某地正为新推出的“万亩造型法桐”大造声势,便下载了文中号称“造型法桐”的图片(见图)作为实证。从图片看,这所谓的造型苗,分明就是常见的法桐截干苗,改名换姓,只为贴标签、卖高价。
  其实,截干苗全国性泛滥本身就已说明了问题:都叫造型苗就不是造型了,都叫“精品”也就不是“精品”了。
 
截干苗没有“艺木性”

对于造型苗的“艺术性”,是一个见仁见智无法界定的问题。即便被苗木专家追捧的“三股六叉十二枝”的产品,也会因审美情趣和文化差异而态度迥异。但既然是造型,就应有创意和功夫在内,体现某种特点与内涵,能与环境相融、为景观增趣。而“一截而就”、至多“适当疏密”的截干苗,笔者认为算不上什么创意和功夫。
  截后表现更是如此:主干随着丛生枝条的竞争分化,以及卡脖现象的加重,树冠变得形态各异,乱相层出。所谓“圆满整齐”的艺术效果逐渐消失,成为种种弊端和隐患的根源。这种情况,在法桐等速生大乔木中表现尤为突出:不管在圃内造出什么“三股六叉”、“丛枝如蓬”的形态,最终都难免因生长失控而面目全非。只需看看十几年前栽植的截干大树,我们就能明白了。
  更可怕的是“乔干化”、“艺型化”口号的提出和宣扬。一个“化”字,等于全面否定了树种、品种间的特性差异,使多树种、多形态、多样化变成空话,从根本上颠覆了观赏的美学基础。甚至连育种、引种工作好像也没什么意义了。
  人为把截干苗捧为造型苗,无疑是对造型的简单化理解,起到贬低造型工艺、抑制乔木造型创新的负作用。更严重的后果是,扰乱了人们对苗木的审美观念和鉴赏标准,造成美丑不分、见怪不怪的反常现象;混淆了造型苗与常规苗、辅助材料与主流产品的界限,干扰了苗木结构性调整和供需改革推进的大方向;阻滞了以生态优先为宗旨,以大乔木、大绿量、自然式、多样化为主体的现代园林绿化理念的建立。
 
截干苗不除,全冠苗不兴

作为园林绿化的基石,苗木问题直接关系生态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批判、杜绝泛滥成灾的截干苗,绝非“宜截宜留”那样简单的技术争论,而是为了端正科学的苗木概念,为实行以优质全冠为宗旨的科学育苗清障。
  截干苗问题的产生与蔓延,是诸多因素综合促成的。本文讨论的所谓“造型苗”和“艺术性”只是其中之一。要完全解决截干苗问题,还要厘清更多的模糊概念和认识误区,如:截干苗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即为什么当初没有选择全冠培育?为什么要实行“先养干、后截干”的“定干培育”?二级育苗模式形成的原因及后果是什么?大规格、“精品化”之风是怎样刮起的?“重干轻冠”的观念何以会如此根深蒂固?过密、细高现象为什么会成为常态难题?园林设计与苗木培育间的沟通融合为什么始终难以实现?
  截干苗的所有问题,都与全冠苗的确立与实行相互对应,是全冠苗回归之前与今后的实施当中,所必须逐一澄清纠正的问题。否则,截干苗既不能根除,全冠苗也无从确立。很显然,二者之间不存在“有条件的并存”和可以“辩证对待”的问题,而是一个相互对立的、取代与被取代的“绝对”关系。
  截干苗问题之所以难解决,正是由于对问题的实质认识不请,以致于态度“暧昧”。因此,对截干苗必须无条件地坚决杜绝,彻底纠正,没有任何可以为之辩护和开脱的理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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