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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绿化,托起百姓满满的“绿色幸福感”
发布时间:2019-04-10 21:53  更新时间:2019-04-10 21:53  点击:727
 在“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当下,生态兴,则文明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国土绿化,离不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衰,则文明衰,没有国土绿化,生态文明建设就无从谈起,敬畏自然、和谐共生更会成为泡影。植树造林,作为国土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呵护自然、造福人类,提升百姓“绿色幸福感”的重要之源。

国土绿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土绿化高度重视,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植树造林,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作出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为山川披绿,为大地添色,绿化美化我们的幸福家园。

春风吹拂处,新绿绽枝头。时下,正是植树造林的大好时节。全民义务植树,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效的形式,也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抓手,更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成功之路。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坚持每年都要参加义务植树,为国土绿化履行公民义务,这既是一种引领、也是一种示范,更是一种感召。一个绿树成萌的优美环境,既是百姓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优质选择,又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也是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形象性标志。只有持之以恒开展义务植树,推动国土绿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

要推动国土绿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站在既要着力美化环境,又要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来认识国土绿化,把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园林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村屯绿化建设等相结合,不断丰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内容。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在造林规模上自我加压、在造林质量上自我加压、在造林成效上自我加压,通过带头抓、具体抓、靠前抓、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解决重大问题等方式,确保国土绿化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要推动国土绿化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跳出以往单纯的植树造林思维模式,放宽眼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国土绿化行动”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治理、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之中,开拓干部群众参与国土绿化行动的时间与空间。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参与义务植树,聚力国土绿化。

要推动国土绿化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把植树造林与爱树护林统一起来,绝不能出现“春天种,夏天黄,秋天死,冬天进灶膛,来年植树节再忙”;“年年植树不见树,岁岁插柳不见荫”;植树变植“数”、造林变造“零”等现象。要把干部群众的观念从单纯的“植树”转化为“既要植树更要护树”,切实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防乱砍滥伐工作,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只有用心植树、精心护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美好风光的向往真正落实到国土绿化中,才能在年年岁岁,日积月累中,用国土绿化托起百姓满满的“绿色幸福感”,让幸福生活同美好环境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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