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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到2020年绿化美化1.6万个村庄
发布时间:2019-05-30 23:27  更新时间:2019-05-30 23:27  点击:629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广东农情实际,在特色产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农业生态系统、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绿色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率先建成绿色生态农业强省。到2020年,农业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719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64万亩,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0%,农膜回收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退耕还林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2630万亩;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

《方案》要求,落实岭南特色现代农业功能区制度,建立岭南特色农业布局制度,建立相对贫困村农业绿色开发机制,着力构建岭南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到2019年年底前划定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重要农产品(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60万亩;到2020年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150个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特色专业镇200个。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轮作休耕制度、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健全岭南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556万亩,基本完成中型及小型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全面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实施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土地承载能力,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适度调减珠三角等水网地区养殖总量,引导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农区和山区转移。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准入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到2020年,全省生猪出栏量稳定在3300万头以上,生猪自给率稳定在60%左右,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方案》提出,要建立农业绿色生态系统,构建岭南田园生态系统、加强水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湿地公园和热带雨林建设。到2020年,全省绿化美化村庄1.6万个,建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0个、广东农业公园50个、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点)400个,建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4个,建成湿地公园280个以上。

《方案》强调,要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农业法规体系,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的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加大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农产品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建立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制度,到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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