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桃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公司报警;该公司清理账目发现原法人代表俞某存在虚开发票及职务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刻展开侦查,侦查查明2015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到浏阳市某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找到该社法人代表李某虚开苗木销售发票13张,总金额610万元,俞某其按照虚开金额0.7%付给浏阳市柏加镇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开票费用42700元。
6月19日,李某因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被桃源县公安局取保候审,7月23日,桃源经侦民警在浙江东阳警方的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俞某。经审讯,俞某其对其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俞某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