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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迢迢送苗木 运费没收到证件还被扣了
发布时间:2019-12-13 23:05  更新时间:2019-12-13 23:06  点击:1586  来源:湘湖网
 近日,货车司机杨先生向我们打来求助说,他从四川成都出发,送一车苗木给萧山花木城的一家商户。他是按照发货方要求正常行驶送到萧山的,但是收货方认为他运送超时,导致部分苗木死亡,不仅不肯支付7800元的运费,还扣留了他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让他觉得很委屈。   

记者在花木城南门对面见到了杨先生,因为杨先生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都被商户扣留了,他的货车开不了,暂时停在104国道旁。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12月5日,成都富德物流有限公司给他介绍了苗木商苏先生的一份委托,要求从成都运送一车苗木到萧山花木城,双方签了一式三份的合同,是货到付款,由收货方支付。

当事人杨先生说:“物流公司系统显示让我们12月8号早上8点之前到就行了,现在运输当中货主给我打,给他赶一点时间,我也给他赶了,我从12月6号早上5点多起床一直到12月7号晚上8点40到这里,我都没有睡觉,一直在给他开车跑车。”

杨先生说,虽然一直在赶路,但收货方说因为运送超时,部分苗木发热发黄死掉了,所以只接收了完好的苗木,还拿走了他的证件。

当事人 杨先生说:“花木城里面停一小时要40块钱,让我们驾驶员出我们也出不起,现在不知道这件事多长时间能处理好,他说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都要给他,不然不让我开走,因为我这个时间耽搁了,和他预想的时间相差了10多个小时。”

不仅证件被扣留,收货方还以合同上的条例“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货损、货差由承运方全额赔偿”为由,不肯支付7800元货款,还要他赔偿。他也向收货方解释了,是发货方没交代清楚,但对方态度强硬,他只好报警处理,但在新街派出所的协调下,收货方坚持必须押三千块钱,才能把证件拿走。

当事人杨先生说:“这个运输的责任应该不在我,我们就一个驾驶员从四川那边过来,2000多公里,我们一个人开车,他和成都那边是要求时间,和我们没有要求时间,我们驾驶员不清楚这个时间的概念,我们是正常行驶,(发货方)也没讲这个苗子会起热。”

随后,记者找到了收货方花木城里的这家商户核实情况,他拒绝了记者采访,但表示这趟运输损失了四万棵苗木,每棵价值四毛五,将近两万块钱,他有权要求赔偿,发货方和司机的纠纷应该由他们自己协调,至于证件的问题,派出所已经来协调过来,只要杨先生支付押金,就可以拿走。

收货方说:“5号晚上走的,正常是40个小时,他走了53个小时,差这么大长时间。苗子肯定要烧掉了,他怎么讲的,他才给我7000多块钱,我能走全程高速吗?我说那你不拉,一开始打,就要跟老板说,这钱少了,我不拉,你们(发货方和司机)两个要交流好。”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记者询问了成都富德物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当时共两辆送苗木的货车来萧山,另一辆苗木保护措施到位,就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

成都富德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运到那里是两个车,他那个车子是先到的,先到的出了问题,后到的没出问题,一个车子是头天晚上8点多到的,第2个车子是早上9点多到的。都是正常行驶的,因为合同上写着的,驾驶员有合同。”

记者也打给了发货方苏先生,他向记者提供了手上的合同,但备注栏里多了“全程走高速”这些字,他觉得是杨先生的责任。

发货方苏先生说:“我和他说了你要全程高速,这个苗子很容易出问题,路上你要快一点跑,不能耽搁。他竟然跑一半高速一半低速,(为什么单子上面不写着送达时间,直接写正常行驶)那是货运部门的套路。”

杨先生比对了苏先生提供的合同单,认为备注栏的字是苏先生后面补上去的,他手上两张单据根本没有这些字样,苏先生一直在逃避责任,杨先生说,但这个事情需要后续事件来处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想要拿回自己的证件,那么收货方是否有权扣留司机杨先生的证件呢,记者咨询了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俊说:“因为司机与花木城商户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即便真的是因为司机的运输不当,造成损失,那么,花木城商户也应当向卖家主张赔偿,然后再由卖家向司机进行追偿。另外,扣留驾驶证、行驶证是限制车辆的使用权,而苗木损害背后则是经济损失,两者也不能相抵扣。所以,无论从合同相对性角度、还是损失相抵角度,花木城商户,都没有权利扣留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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