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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罚绿化树“抹头”
发布时间:2020-01-15 23:16  更新时间:2020-01-15 23:17  点击:1966  来源:花卉报
  去年11月,北京几个小区因在绿化养护时给树木“抹头去冠”被重罚。丰台区马家堡某小区截了171棵树,被罚款210万余元;西城区某小区截了78棵树,被罚79万余元,同时被责令补植490棵树。
  此事引起了不少从业者的议论和疑问。于是,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立即组织专家制定相关细则并发布。其内容对“什么罚”、“怎么罚”以及绿化养护有了问题该怎么做,都做出了解读。
  首先,细则明确表态,严重损坏绿地的行为,就要在责令停止的同时加以处罚。什么行为呢?包括在树木旁或绿地内倾倒污水和垃圾;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树木或绿化设施上悬挂物品;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在绿地内用火、烧烤;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设施的行为。
  其次,对于砍伐树木和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行为,不仅要责令禁止和处罚所砍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犯事者”还要补种10倍的树木。但什么是去除树冠呢?细则做出了解释。
  常见的绿化树木分两类,一种是有中央领导干的,例如毛白杨银杏法桐等;另一种是开心型的树木,包括国槐栾树等。
  对于前者,只要在养护过程中无故人为截断主干,无论高低,都属于犯规,要受处罚;对于后者,因为没有明显主干,只要是对三四个一级分枝做重短截,就是“抹头去冠”,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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