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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依法铲除销毁‘苏翠1号’侵权梨苗
发布时间:2020-10-16 22:35  更新时间:2020-10-16 22:35  点击:845  来源:中国园林网
 本网讯 记者柏斌报道 2020年10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依法对该市召陵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繁殖的‘苏翠1号’梨苗进行铲除销毁处理,同时并处罚金2万元(10月15日)。

据了解,‘苏翠1号’是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培育,并于2017年获得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优质早熟梨品种。2020年2月1日,该院授权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内(港澳台除外)独家开发‘苏翠1号’,并将该品种的侵权维权、侵权赔偿责任全权转由该公司负责和享有。

召陵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经该公司许可,即违法繁殖 ‘苏翠1号’梨苗,并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推广。2020年8月3号,该公司通过调查取证后,向漯河市召陵区农业综合执法队投诉。执法队接到投诉后,随即通过依法调查,确认该合作社未经该公司许可,违法繁殖的‘苏翠1号’梨苗种苗2000余株。根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该行为已构成侵权。因此依法对违法繁殖的‘苏翠1号’梨苗进行铲除,并喷施除草剂进行灭活处理,同时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育种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植物新品种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但长期以来,无性繁殖的新品种果苗虽然层出不穷,但因国内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致使一些苗木繁殖、经销商无视法律,肆无忌惮的生产、繁殖、销售未经授权的品种。

据该公司梨项目负责人王晓鹏介绍,该公司2020年6月带领公证处,先后对32家违法繁殖‘苏翠1号’梨苗的生产商进行取证并经专业机构检测后,分别采取行政投诉和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依法维权。同年8月,该公司维权团队通过“一亩田”“惠农网”“百度搜索”“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平台,以第三方平台交易或支付方式,线上交易购买署名‘苏翠1号’的种苗接穗,通过顺丰快递发货,公证处公证取货、催芽、取芽、送检等司法程序,再次线上取证19家侵权生产商。目前,该批次样品已在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公司将以不同形式,进行依法维权。

本次依法对违法繁殖的‘苏翠1号’梨苗进行铲除销毁处理,不仅标志着公司维权成功,而且体现了农业执法部门对于果树新品种权的尊重,既能对科研人员有所激励,又能规范果树新品种市场,在加强果树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了个好头。“这次对违法繁殖的‘苏翠1号’梨苗进行铲除销毁处理,对强化植物权利权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氛围,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晓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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