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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30 21:24  更新时间:2020-10-30 21:24  点击:86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能,深入贯彻《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印发了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素质。9月20日至21日,组织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自然资源厅在昌邑市举办的全省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培训班,培训全市技术人员30余人次。10月27日至28日,在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举办了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林权纠纷调处、产业扶贫暨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培训班,培训全市技术人员55人,切实提高了林木种苗质量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了林木种苗质量把关能力。

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抽查。为确保林木种苗质量,在前期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县市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到青州市、临朐县、昌乐县进行了抽查,抽查的树种包括流苏海棠连翘迎春、悬铃木、侧柏黄栌红豆杉国槐黑松、侧柏等11个树种12个批次,分别抽查了青州宇林侧柏苗木专业合作社、青州市蔚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个苗木生产单位和昌乐宁森绿化有限公司、昌乐县邵氏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苗木使用单位。经抽查,种苗质量合格率100%,但是存在苗木使用单位使用标签不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情况,我局出具现场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整改。

三是严把苗木质量要求,杜绝劣质苗木。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县市区对辖区内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督导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督促苗木使用单位按照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苗木质量的要求,明确林木种苗来源,确保种苗质量,杜绝劣质苗木用于造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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